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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 倏地,一名体态圆润、蓄着白胡的男人高声打断信顺的话,堆笑意从门廊处快步而来,嘴里还不断叨念。

 “唉呀,小的真该死,竟不知隐爷大驾光临——来来来,这边请,小的这就立刻带爷去休息。”二话不说,立马领着两人走往那“号称”不对外开放的西厢房。

 一旁,耿直又忠良的脑筋可转不过来。

 “等一下,大掌柜,你不是说那间房不对外——”

 大掌柜恶狠狠回瞪一眼,示意信顺闭上笨嘴,紧接着又笑脸盈盈对着仲孙隐主仆二人招呼道:“隐爷这回过来,打算住多久呢?”

 “没打算,看情形吧。”仲孙隐平淡道,走入西厢房前庭。夜风领着茉莉花香面扑鼻而来,淡淡清香令他不由得暗暗深呼了口气,长久以来习于紧绷的心,瞬间松缓下来。

 “不瞒爷说,这庭里的一花一草,小的可是不分晨昏昼夜悉心照料着,一刻都不敢懈怠…”大掌柜邀功。“还有关于这一年来营收的帐本——”

 “好了,咱们想休息了,有事明天再说吧,老规矩,今晚没事别过来打扰。”李衡出声打断大掌柜的唠叨。

 “是是,明白明白——”大掌柜连声道,躬身恭送两位大爷步入房门。“请爷好好休息,有事随时吩咐,小的马上到。”

 房门掩上,大掌柜吁口气,一转身,便对上一脸狐疑的信顺。

 “掌柜,你不是说这间房给再多钱都不对外开放的吗?”信顺仍然没搞懂状况,有钱的大爷他也不是没遇过,从没见过不苟言笑的大掌柜卑躬屈膝成这样。“而且你忘记先跟他们收钱了!”

 “收你个头!隐爷的钱你也敢收?!”大掌柜重重拍了信顺后脑勺一记,揪着他走出西厢花园。

 这下,换信顺紧张了。

 “为…为什么不能收?我刚还跟他们讨钱呢!”他伸手探入衣袋想拿刚才那一锭银两,可东摸西找就是捞不着。咦,钱跑哪儿去了?

 “什么?你跟他们要钱?!”大掌柜惊吼道,这小子活得不耐烦了!“你知不知道他——”

 “啊啊——”

 信顺突然爆出比他更大的惊叫声。

 “你想吓死人啊!叫那么大声!”又是一记重拍与责难。“小心吵到隐爷!”

 “这这这…”这是怎么回事?!信顺手拿一张从怀中摸出的纸片,两眼发直、不住颤抖,结巴道:“刚刚…他明明给我…一锭银子…怎么变成…”

 一张冥纸?!

 这回大掌柜倒是镇定的。“这是隐爷给你的?”

 “是…”真是见鬼了!

 “算你走运,不管隐爷给你什么,你『笑纳』就对了!”

 “为、为什么?”实在笑不出来,他现在的表情肯定比哭还难看。

 “因为他是咱们『钱来客栈』的大老板,笨蛋!”

 柳必应站在“钱来客栈”外,宝贝似地抱着一捆褐色纸包,不断朝店内张望。

 午后烈下,她急急跑过好几条大街,额上覆着薄汗,未施胭脂的粉颊虽然略显苍白,仍难掩内心的雀跃兴奋。

 “信顺、信顺!”好不容易盼到信顺忙碌的身影出现,她倚着门框探出半身,以手圈住口,朝店内轻喊。

 “必应?”信顺惊讶,急忙跑出店。“你怎么来了?”

 “放工了吗?”

 “快了,等大掌柜回来我就可以走了。”前夜,的病又发作了,他今天特地跟大掌柜提早告假半天。“我听说你最近也病了,怎还到处跑?”

 “我想去看呢——”她笑着亮出手上的纸包。“瞧,我还带了人蔘。”

 “人蔘?!”信顺惊叫出声,随即又怕被旁人听见似的,连忙低声道:“那不是很贵吗?”

 “可我想送给信顺补身子。”柳必应强调道,她一身淡青色曲裾襦裙,领口、手袖、裙摆处皆饰有绣滚边,虽然朴素淡雅却显灵秀清丽,和信顺一身补丁的衣相比,看得出家境不算太差。

 “你哪来的人蔘?柳二哥不可能答应给我这个的…你…该不会是偷拿的吧?”信顺担心道。

 柳家医术全城知名,可柳家兄弟严苛的行医条件和特殊的脾也同样远近驰名,可偏偏柳必应老爱偷拿家里的药材出来给他,每每让他胆战心惊,深怕她回家之后被兄长们责罚。

 “不打紧,我家里多得是。”柳必应微笑道。

 浅浅甜甜的笑靥,带着发自内心的真诚善意,信顺眨眨眼,在此瞬间,他彷佛瞧见她身后闪动着一道紫白红光,宛若仙佛降临,如幻似真。再次眨眼,那道光不见了,必应仍是必应,瘦小的身子站在阳光下,对他微笑着。

 许是太强的缘故吧,才会看走了眼。

 “可是柳二哥他…”

 “别担心。”柳必应安抚道。没错,她是没经过二哥同意就擅自拿了这上等人蔘,但她知道那是大哥从外地特地托人送回来的,必是上上之选,才会迫不及待想拿去给补身子。“这样吧,我先去买点东西,咱们老地方碰头,我等你一起回去。”

 “可是…”信顺心里总觉过意不去。

 “就这样说定喽,等会儿见。”柳必应婉转打断他的“可是”挥挥手,抱着人蔘急忙忙转身跑开。

 他打小就认识必应,虽然身家背景相差很多,但她一直不曾嫌弃他家境清贫,反而真心将他视作朋友,尽己所能地帮助他。

 信顺望着柳必应如春风般轻拂而去的身影,不看得有些入神。

 “怎么?现在『钱来客栈』是付钱请了一尊『门神』来镇店吗?”

 如北风般冷刮而过的问话在身后响起,顶着大太阳,信顺竟觉背脊一凉,冷到寒全竖了起来——

 “隐…隐爷。”一转身,果然见到那令他如惊弓之鸟的大人物。

 炽照下,仲孙隐一袭细缎金衫,样式虽简单,无太多繁复的绣饰,可那只饰于领口的罕见红绿色宝石仍是晶亮闪闪,尽显华贵,有别于他们这些下人。

 “报告隐爷,小的刚刚在『送客』…”面对主子大老板,信顺诚惶诚恐,他不想被认为是偷懒,毕竟这份差事对他很重要。“请问爷现在是想出去吗?还是想用膳?小的马上去张罗。”不想被继续追究的上上策便是懂得转移话题。

 “爷想出去逛逛。”回话的依然是仲孙隐身旁最忠心的李衡。“说说这城里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去的?”

 “瞧爷今儿个如此精神,若有兴致赏花,百花园倒是首选,那是城里最适合游的好地方。”许多未婚配的男女都会在那儿聚集游园,也是个认识人的好地方。

 “我对花花草草没兴趣。”仲孙隐直言道。“还有呢?”

 “不然…百花园再过去有间大仙庙,听说很灵验的,爷若想求段好姻缘,也可以考虑到那儿去兜兜。”信顺再献一计。

 “要我去求那只狐狸?不如等下辈子吧。”仲孙隐意兴阑珊。“还有呢?”

 “那再下去的『阎君庙』如何?”信顺不屈不挠,试图博大老爷心。“这可是兴安城民大大小小最爱去的地方了,庙里供奉的小阎君和跟随祂的十六部司爷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呢——”

 “喔?是吗?”

 见仲孙隐微挑起眉,有了反应,信顺信心大增,投其所好道:“尤其是那库官司的司爷,更是带财来的,若是想为事业求财,求祂可神了!”

 “真的?你求过?”

 “是…没有…”口沫横飞的自信瞬间缩了回去,信顺咽了咽口水,继续说道:“毕竟穷成这样,哪有啥事业可求的?只是听大伙儿都是这么说的。”

 “那么,你有没有听过『求人不如求己』?关于钱,我想我求自己还来得快些。”仲孙隐难得扯出一抹笑,浑身散发自信的魅力。

 光!他身后有光!

 信顺眨眨眼,怔愣住。眼前如同之前在柳必应身上目睹的画面,只是在他暗金色的光芒中,似乎带了点闇黑之气。

 “也对啦,隐爷如此年轻有为、精明干练,挣钱能力自然不在话下,根本不需求助于神明之力。”他再眨眼,咦,那光不见了。

 看来他真该找个大夫去看眼睛了,今儿个净看走眼!

 “还有什么好地方吗?”李衡话道,说了半天,还没半个让隐爷觉得中听的。

 “这个嘛…”这倒考倒他了!信顺左思右想,用力动着脑筋。

 “有个地方我倒有点兴趣。”看向人来人往的大街,仲孙隐忽然开口,目光深远。

 “哪里?”

 “刚才说的『老地方』。”

 “咦?”

 “拜托、拜托,求求您了!”

 声声哀求从街边小铺断断续续传出,渐渐引起路人注意。

 “要我卖给你,没门儿!”大嗓吼回,伴随着不耐烦的抱怨。

 “求求您,大叔,这不是我要吃的,是要买给信顺的,她老人家病了…”细细的哀求仍不死心。

 “跟你说了,不卖就是不卖!再多钱都不卖!”大胡子老板气了,冲出来用力推了瘦小的娇躯一把,啐道:“滚开!别挡在这儿妨碍我做生意!”

 大胡子老板回身走回铺子,顺带吐了口水除秽气。世道不好、时局纷,就算随时有饿死的可能,但有些银子他不屑赚就是不屑赚。

 柳必应稳不住身子,向后连退两步,几乎要跌坐在地的同时,一双有力的臂膀稳稳捞住她。

 这气息——

 难道是…秦大哥?!

 柳必应心一跳,逆着光,转头一瞧——“金光闪闪”!

 “该死!”

 低沉的嗓音隐含怒气,锐利的目光更像是要杀人,炙热的烈下,似有一道刺骨寒风冷刮而过,令人不寒而栗。

 “出来道歉!”命令明显是针对大胡子老板,并且不容违抗。

 “我说这位公子,你还是别多管闲事,这位姑娘她——”

 “废话少说,出来道歉。”他的耐心有限。

 “怪了,你叫我道歉我就道歉,你算哪葱?!”大胡子脾气也上来了,他是个宰人,直来直往、好恶分明,就算对方是个穿着不凡的富家公子,说不让就是不让!

 “不管什么葱姜蒜,同样的话,别让爷说第三次。”一旁,李衡跳出来代为警告,因为仲孙隐铁青的脸色,已冷到足以令热闹的大街瞬间结霜。

 柳必应被吓到,不明白何以双方突然变得剑拔弩张,眼见这“金光闪闪”的公子似有发怒的迹象,急忙打圆场道:“没关系的,我不要紧。”她直起身,抚平裙褶。“我只是想买只。”

 “这不关你的事,是我跟他之间的恩怨。”

 “咦?”什么意思?

 “这家伙令我觉得恶心。”仲孙隐咬着牙,直瞪着横眉竖眼的大胡子,森冷的深褐色眼眸似乎散发一抹红光,令人不寒而颤。

 围观看戏的路人越聚越多,柳必应更努力想当和事佬。“不会的,这位大叔心地很好,他只是不想…”

 “他的口水沾到了我的衣服。”

 此言一出,众人皆愕然,不约而同地偷咽口水。听来…似乎真有那么点恶心。

 “对不起,你的衣服我赔给你,请你别生气。”她真的觉得好抱歉害到他。

 “赔?”仲孙隐冷然的目光终于转向她,带着不可思议的疑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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