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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 明树拾着一拿师大附近颇负负盛的人气点心,从巷子里漫步而来,打算走到大马路上搭乘出租车,直奔松山机场。

 他从今天起跟旅行社请休了一个星期的假期,打算回台东老家和家人团聚。

 手上的纸盒里装着最近热门的冻卷,这个外貌风倜傥,一派温文儒雅的雅痞男子特地绕路过来买这个糕点,就是想要带回去台东讨好自己长年病痛身的小妹。

 医生说她好了很多,希望可以继续保持下去。

 明树戴着大大的飞行墨镜,遮掩了大半的五官,却还是散发出人的风采,再加上他修长高大、宽肩窄的身材,即使身上不过一件简单的运动棉衫和牛仔,依旧惹人瞩目。

 他站在街头等着出租车,镜片后的双眼随意浏览人群,突然视线一顿,停在几公尺远的公车站牌处,他不自觉的摘下墨镜,形状优美的嘴角微微扬圯,深邃美丽的双眸泛起不寻常的涟漪。

 初的午后,阳光暖洋洋的洒落,融化了多年前冰封的记忆,如今回想,居然不见苦涩,反而尝出不同的相思气味。

 “是妳吗?”明树目送那个娇小清雅的身影消失在公车车门后,按捺住苞踪她的不明冲动,随手一扬,搭上了出租车。

 多久了呢?怎么还是这么娇小玲珑?脸上的表情倒是有冻死人的嫌疑。

 那几年,若不是有她,他的日子恐怕会更加的水深火热啊!

 明树坐在机场候机楼里等待登机,思绪不自觉的飘向好久好久以前的青涩岁月──那个看似呼风唤雨,实则孤助无援的青春期。

 若不是大哥利冬坚持要从毒成瘾的母亲身边带他走,他现在会是如何呢?要是他当年没有离开,那个女孩和他之间的纠,又会如何呢?

 明噙着浅浅的笑意走过登机门,镜片后的双眼却是难以言喻的惆怅,浦雾似的缭绕。

 千金难买早知道,早知道…就对她好一点,这几年,就不会这样念念不忘了。

 明树回到台东,直奔大哥利冬和小妹海小霓居住的那个半山,若无其事的说一些欧洲带团的趣事,因为小妹脸上的笑意,所以他的心情高昂了许多。

 夜里,星空下,海小霓在她独居的小木屋里上网,利冬和明树则随兴盘坐在木头搭造的瞭望台上,喝着明树从南法带回来的红酒,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。

 他们的父亲前前后后总共生了四个儿子、一个女儿,其中就以老二夏文和老三明树的长相最出色,只不过一个像是热情的太阳,耀眼得几乎教人张不开眼,一个却是令人舒心悦目,青山绿水似的神俊。

 更令人侧目的是,他们两个的出生日期只差了半年,据说夏文的母亲因为得知这个消息顿时发狂,从此疯疯巅巅的终神志不清,最后丧生在一场大雨后的连环车祸。

 明树的母亲则名正言顺的嫁入利家,只不过好景不常,没多久,旧事重演,又跑出了另一个女人前来争宠,这次,明树的母亲带着两岁大的孩子离家出走,从此,再也进不了利家门。

 那时的利冬已经上了小学,看着一个又一个新妈妈进门,又看着一个又一个亲弟弟被带走,他想偷偷把弟弟藏起来,却又怕被爸爸发现之后会遭到毒打。

 时光荏苒,如今上一代的爱恨情仇随着生命的殒落消逝,早已遭人遗忘,除了利冬的母亲早在二十年前就远嫁西班牙,过着富足充实的生活之外,其他几个争风吃醋的小妈一个死于车祸,一个毒过量暴毙,一个被争风吃醋的男友误杀,还有一个则是度得了肺炎,撑不到一个月就宣告不治。

 几个小妈悲惨的遭遇让利冬心生警惕,当他父亲过逝之后,他想尽办法接回所有在外的弟弟妹妹,给几个已经青春期的弟弟们灌输一个很重要的观念──

 爱,一个就够了!

 利冬从往事中回神,放下了空酒杯,敏锐的察觉明树似乎心情低落,那张死不少女的脸庞显得有些苦涩。

 明树深浓的发和眼瞳也已经不见当年金金眼的轻浮躁,倒是五官输廓越来越立体俊朗,利冬后来才从耆老口中得知他们家族曾经有过一个荷兰藉的女婿,据说每隔一代就会有一个这样混血儿似的孩子出生,年纪越大,染体的颜色就会跟着加深。

 “你怎么了?工作太累了?还是感情不顺?”利冬身为同父异母的大哥,加上十几年前自作主张把所有的弟弟妹妹找回来一起生活,二话不说扛起教养的责任,早就练出一番察言观的好眼力。

 “没有。工作上是有点倦怠,至于感情…”明树莞尔一笑,眉眼之间就像春风拂过,让人移不开视线。

 “不知道为什么…没兴趣。”明树淡淡的笑着,脑海里却隐隐约约浮现一个模糊娇小的身影。

 这几年他断断续续谈过几次恋爱,也已经习惯异**慕的眼神,却在历届女友如出一辙的分手宣言中明白,自己似乎还没做好恋爱的准备。

 “或许我还没准备好去爱人吧!”这就是明树最常听见的分手抱怨,那些交往前面依百顺的前女友一旦交往又后就会开始挑剔,每一个都抱怨留给他的家人太多时间。

 她们说的没错。

 利冬了一下,他自己的感情路也不是走得很积极。

 “别让小霓知道,她会担心。”

 几个兄弟都遇到同样的问题,交往的对象几乎都无法接受海小霓占据他们大部分心神的事实,所以他们都不曾带女人回来这里,免得有人在海小霓面前说出不该说的话。

 “我知道,小霓看起来真的好了很多,精神也不错…”为了不让下午那惊鸿一瞥所带来的余韵继续影响心情,明树索把话题焦点锁在自己的宝贝小妹身上,打定主意不再为无法挽回的过去伤神费心。

 当年,那个女孩已经说得很清楚,她不想再见到他,她希望这辈子不曾遇见他。

 他一直记得她的名字,这几年,夜深人静的时候,就会从心窝里翻出来念了一遍又一遍。

 巫静妍…

 巫静妍捂着狂跳动的眼皮,不明所以的心烦气躁,她放下勾到一半的披肩,换上运动服,打算去附近的登山步道散步,顺便捡拾一些枯枝花草回家玩玩。

 自从在咖啡店驻点上课的课程结束后,她就一直这样心神不宁,好像有什么天大的事情要发生似的,生活却又千篇一律的平稳安详,没有任何意外的起伏。

 童年时期太过颠沛流离的搬家生涯,让她对于平凡安稳的生活抱持着相当大的憧憬,从她看清事实懂得为自己打算的那一刻起,她就立志要有一间自己的房子,然后住到老死,永远都不搬家。

 她在即将升上国中三年级的时候搬离台东,又回到台北居住。

 父亲和他的爱人陪她度过了几年还算平静的后半段青春期,几年前在她的祝福之下,她的父亲跟着那个帅气的叔叔移民到北欧定居。

 “要来看我。”

 这是她父亲欧走前的叮咛,也是她还没实现的诺言。

 “不快乐就回家。”

 这是巫静妍给父亲的告别,也是她最不愿意见到的场面。

 为了爱这么一回,他自己牺牲了多少?又让身边的人跟着牺牲了多少?他们的爱情最好值得!

 带着几株铜钱草回家,巫静妍才发现自己错过了叶彤妤打来的电话。

 “我是静妍,什么事这么急?”她们一向用网络沟通,只有特别着急的时候才会用到手机。

 一接到巫静妍的回电,叶彤妤明显的松了一口气。

 “我刚刚接到一间杂志出版社的邀访电话,想说妳后天不知道有没有空来一趟?”

 叶彤妤一向是那本手艺杂志的忠实读者,兴奋莫名的答应人家来采访之后,才想到巫静妍老早就说过她拒绝各种媒体的采访。

 巫静妍一听也有些不高兴,不过叶彤妤并没有开口要她接受采访,只是希望她那天可以到现场提供一些拍照的素材。

 “我讨厌上镜头,可是作品可以上镜头。”这是巫静妍的底线,“把拍摄细节E-mail给我,有必要的话,我会直接跟对方联络。”

 她揽下了这个工作,心里知道自己除了帮忙叶彤妤之外,其实也有私心存在。

 忙碌一些,也许,就没胡思想。

 这几个礼拜怎么老是想起好久好久以前,那个人前人后表里不一的金发恶男?

 她到现在还记得他的名字──

 明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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