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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
 【第四章】

 台北官氏饭店

 “这是我女友硬帮我贴上的。”林乃奕站在总经理办公桌前,不好意思的说。

 官明修看着助理兼好友手机上的樱桃小丸子贴纸,不回想起过去的事情。

 时光匆匆,十二年过去了,他从头小子变成世故的大人,想想也十二年没看到她了。

 自从那件事情以后,她跟他的关系降到了冰点,她没有对他冷言冷语,只是对他视而不见,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伤害。

 其实事后他一直想跟她道歉,毕竟从头到尾她都不知道他对她复杂的心思,她会这么做纯粹是替好友出头,但是在那时他忍不下那口气,甚至对于俞采有些吃醋。

 但是他拉不下脸,时间就在他们两人的冷战下快速过去了。他们高二分到不同班,而且高二开学不到一个月,他的父亲就将他送出国去念书,直到五年前才回来台湾,从高二后他们再也没碰过面。

 在国外寂寞的时候,他常想起那张爱笑的脸,也兴起要寻找她的念头,但是总因为忙碌和害怕她的态度而打消念头。后来他父母离婚,他也没有心情去顾及其他的事情,光是平复自己的情绪就花了好一段时间。

 她是他高中时期美好的回忆,纵使他可能是她高中时期痛苦的回忆。

 “怎么?你对这东西有兴趣?”林乃奕一脸狐疑的看着好友兼上司。

 官明修耸耸肩,笑说:“只是想到一些事情。”

 五年前回到台湾以后,他就进入父亲的饭店中学习,从基层服务人员慢慢做到饭店台北分部的总经理,他知道父亲打算让他在近几年完全接收他的事业,所以他还有一段苦日子得过。

 林乃奕拉了张椅子坐下来,好奇的看着他。“说真的,你好像回到台湾以后变得比较有人情味。”

 “有吗?那是你没看过我出国以前有多暴戾。”

 “哦?想不到你也曾经年少轻狂。”

 “当然,我可不是生下来就是只会工作的机器人。”官明修笑着回答。

 以前年少时心中总是充着不平,对什么事情都看不顺眼,其中让他觉得最不舒服的就是家庭问题,长大了也想通了,生活就容易过得去。

 这几年因为生活及工作的因素,他的个性变得圆滑,也更能体会别人,换个角度来看,他已经变成社会化的工具,以前莽撞的他只能在回忆中找寻。

 “那我还真是误会你了。”

 “好说。”官明修拿起笔,准备审视饭店上半年的营业额,但是好友还愣愣的看着他,让他不解的开口,“还有什么事情吗?”

 “没事,”林乃奕语带嫉妒的说:“你长得还真不是普通的好看。”连他女友三不五时都在他耳边赞叹官明修的外表,真不是滋味。

 而且经过这几年工作的磨练,官明修散发出的男人味就更加明显了,再配上笔的西装,整个人拔又俊帅。

 “怎么?你爱上我了?”

 这种赞美他从小到大不知道听过几百次了,完全麻木了,如果有人突然说他很丑,他或许还会给对方几个掌声。

 “爱你个头!我只是怨恨老天的不公平,为什么有人可以有钱又帅?为什么?”林乃奕悲愤的大喊。

 “你也不差啊!”官明修意思意思的安慰好友。

 以前他会对自己的外表感到骄傲,长大以后就不这么认为了,男人最重要的是处理事情的态度,光有外貌根本没有用。

 “差很多好不好?”林乃奕越想越气。“明明就是一张脸而已,你到的女友就是大家口中的名媛淑女,我的却是小辣椒一个。”

 “你的意思是在嫌弃你的女友?”官明修不怀好意的开口。

 “那还用说?!”

 官明修摊开双手,大方的说:“那把她让给我好了,名媛淑女免费送给你,如何?”

 “什么?你休想!”林乃奕马上拒绝。“我女友虽然没有名媛淑女那么漂亮,可是好歹我也被她待好一阵子,我都还没报复回来,怎么可以送你?另外,你的狡猾个性还真的都没变。”

 “话都是你在说,更何况我从来没否认过我的狡猾。”官明修坦承的说。

 他早就知道林乃奕只是口头念念而已,他跟他女友的感情好得不得了。

 “我没有那个胃口可以应付名媛淑女,还是让给你吃。”家中那位母老虎由他来驯服比较恰当。

 “我的女友叫关以颖,不要每次都叫她名媛淑女,人家有名有姓的,OK?”

 自从上次某八卦杂志爆出他们两个的绯闻以后,林乃奕只要提到他的女友,总是引用杂志的标题,称呼她名媛淑女。

 “本来就是名媛淑女,我这样称呼她也没有错啊!对了,今天你要跟名媛…”在好友的瞪视下,林乃奕识相的改口,“关以颖小姐用餐吗?”

 每次他们两个约会就是约在他们饭店的餐厅,所以要事先叫主厨准备好。

 “不用,我今天家里有事,你帮我订一束花送去她的办公室就好。”官明修想起今天还得回家跟父亲吃饭,心情不免有点受到影响。

 父母离婚后,他跟大哥并没有偏向父母任何一方,因为对他来说,父母的过错是一样大的。况且他跟大哥早就独立,不希罕也不希冀亲情了。

 提到父亲,他对他们两个小孩做过唯一值得称赞的事,就是保证再也不会有其他小孩的出生,当然,这也是母亲答应离婚所要求的唯一条件,她不希望自己的两个儿子到最后落得什么都没有的地步。

 但是大哥早就不在乎他们两个,也没有意愿管理父亲的事业,所以跟父亲比较有密切接触的人只剩他,只是他跟父亲的话题不离公事,要不然就是父亲频频询问他什么时候要跟关以颖结婚,他跟父亲之间的亲情淡得稀薄。

 跟关以颖结婚是他早料想到的结果,当初跟她相亲时,双方的目的就是要合作,一个是饭店业龙头的小开,一个是餐饮业龙头的千金,结婚就没有门不当户不对的问题。

 他是有不甘愿的感觉,以前父母也是这样的情形,最后只落得分离的下场,还带给下一代不良的心理影响,他常问自己,愿意再跟着父亲的路走一遍吗?心里虽然不愿,只是他没想到解决方法,而且关以颖这个女孩的个性也不差,就这么耽误了下来。

 “什么花?”

 “随便。”对他来说,这只是例行公事,不需要花费心力。

 “好吧,那我就随便送罗!”刚好他女友最近跟他提到一家花店相当不错,等一下就打电话去订花,顺便订一束给女友,省得她老是抱怨他不浪漫。

 就这么办!林乃奕愉快的走出总经理办公室。

 官明修看着好友的背影,摇摇头。他会跟他成为好朋友,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因为这家伙天天都那么开心,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让他烦恼,不像他老是想太多,两个人可说是互补。

 拉回远扬的思绪,他头痛起今年的饭店抢客大战,每家饭店必须想出新的花招来吸引客人,上回他们幸运的险胜同业,可不表示今年可以轻松获胜,光想到未来难熬的日子,他就无力。

 手上拿着一把白玫瑰,口中咬着一枝紫玫瑰,汪庭汝已经在这束花上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,却怎样也搞不定,幸好现在正当中,客人较少,她才能静下心来思考该怎样设计。

 客人是怎样吩咐的?

 女友喜欢玫瑰,所以各种颜色的玫瑰都必须包含在里头,而且要尽量展现出玫瑰的妖,不可于低俗。

 因为客人的这番话,于是她到处去找不同颜色的玫瑰,毕竟她们瓜瓜花店热卖的也只有几种,哪可能像彩虹一样五颜六都具备!

 妹妹汪若雨只提供了一个烂主意,自己把白玫瑰染成不同的颜色就好,没等妹妹继续讲解,她就把妹妹赶了出去。她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。

 高中毕业后,她毅然决然选择园艺系,父母知道她喜欢莳花草,也就顺着她,于是她天天与花草为伍,快乐得不得了。

 在大学期间,她利用课余时间到花店打工,把学校所学的知识应用在工作上,也相当得心应手。大学毕业没多久,花店老板因为举家搬离台北的关系,决定结束花店,她考虑再三,决定顶下这间她很有感情的店。于是她厚着脸皮跟父亲借钱,并跟老板商量分期偿还顶店的费用,在毕业一年后,她就正式当上了老板。

 起初她请不起店员,妹妹汪若雨就成为很好的帮手,久而久之,整家店就是由她们姊妹俩负责,妹妹在大学毕业后也加入她的店。这间花店的位置在市区,客源本来就不少,再加上妹妹大学主修营销的专才,为这间花店做宣传,花店的业绩蒸蒸上。

 她负责花束的包装和偶尔外包场地的布置,若雨负责营销。另外,若雨现在也积极跟她学习园艺方面的技巧,以防有时她忙不过来,若雨可以帮忙。

 虽然工作很累,但毕竟是她喜欢的事情,做起来就不觉得苦,而且跟若雨一起工作也是很好的事情,若雨长相漂亮,又会招呼客人,也老是有令人眼睛为之一亮的创意,再加上从小到大就具有的冷静判断力,她只要注意客户的要求,其他的事情交给若雨凖没错。

 “铃…”电话铃声响起。

 汪庭汝讨厌思绪被打断,不想理会电话,只好拿下口中的玫瑰,朝着在店外头的妹妹大声喊道:“若雨,进来接电话,快点。”

 汪若雨不知道在门口那边忙什么,过了半个小时都还没进来。

 “我没空。”汪若雨轻柔的声音飘了进来。

 “我也没空。”汪庭汝赌气的说。摆不平这束花已经够让她头大了,没心情再理会其他的事情。

 “汪庭汝,我忙着吵架,你快接电话,要是给我漏掉一个客人,你就死定了。”汪若雨轻柔的声音中加了威胁。

 汪庭汝不甘不愿的抛下手中的作品,起身去接电话。

 “您好,这里是瓜瓜花店。”

 “我想要订两束花。”

 “请说。”她拿起手边的笔,准备记录下顾客的要求及资料。

 “我要一束白玫瑰,十一朵。另外一束要…”

 “你闭嘴!”外头汪若雨大喊的声音盖过了顾客的声音。

 “不好意思,可以麻烦你再说一次吗?”汪庭汝头痛的盯着外面的情形。

 看样子若雨又跟隔壁的潘大哥吵了起来,短时间是不会停战的,这就表示她们的店暂时不会有顾客光临。

 若雨叫她不可以漏掉客户,难道没想到自己堵在门口吵架不是让客人更不敢进来?

 “我要一束白玫瑰,十一朵。一束…”

 震天的吵闹声又开始,她根本就听不清楚顾客说什么,隐约只听见菊什么的,以她的猜测应该是菊花。

 “两束都是十一朵吗?”

 “对,麻烦你将两束花分别送到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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